2019年,家住河北张家口的闫女士不幸被诊断为癌症,她曾经加入过一个“大病互助计划”,当她向互助平台申请受助时,却遭到了拒绝,既然是大病互助,那会员得了病又为何会拒付呢?为此,北京四中院法官张岩作为本案二审案件承办人接受了CCTV13《法治在线》的采访。火狐电竞
闫女士2016年加入某互助平台的“重疾计划”,当时平台的《全民互助计划章程》(2016版)规定:“加入本计划之时身体健康,无躯体功能或精神心理障碍,无功能器官及肢体的缺失或移植,无本计划所列重大疾病及特定疾病……”的可以加入;“患重大疾病(65种)中二类恶性肿瘤的,互助金额最高为30万元”;“单人次互助事件,参与互助的每名会员均摊基准值上限为3元”。加入平台后的4年时间里,闫女士共为他人发起的重疾互助申请分摊了475.12元。
2019年,闫女士患上了左肺上叶腺癌,对左肺上叶进行了切除。当时的就医记录上载明,“诊断为左肺上叶腺癌……患者自述既往病史:患高血压6年……目前服用降压药……6年前患脑梗塞,无后遗症……”。同年,闫女士拿着相关就医证明向互助平台申请重疾互助,同时告知了平台客服其曾因脑梗住院治疗,火狐电竞火狐电竞恢复良好。不久后,平台审核认为,依据平台《全民互助计划章程》(2018版),患有高血压、血管梗塞等影响血管功能的慢性疾病的患者不能加入重疾计划,因此闫女士没有取得受助资格,不能发起互助,同时其参与的重疾计划终止。
闫女士认为,其加入互助平台的重疾计划时的《章程》(2016版)中并没有规定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疾病不符合加入条件,媒体报道2018版《章程》对此进行了修改,限制了其获得互助的权利。同时,根据两版《章程》,其所患左肺上叶腺癌为二类恶性肿瘤,均属于可以发起以30万元为限的互助申请的疾病种类。
互助平台认为,平台的《互助计划会员公约》明确规定了平台将根据实际运营需要修改公约、章程,修改进行公示后即视为生效,且平台已在微信公众号上完成了公示,闫女士有义务及时接收并了解相关规则变动的信息。平台只提供服务,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,也不会从拒绝发起互助中获利,因互助引发的争议也由平台普通会员组成的评审团予以裁决,而且平台已对闫女士的异议案件发起了评审,最终支持按20%即6万元给予互助。
闫女士不认同互助平台的处理结果,将其诉至法院,要求平台发起互助,并将归集到的互助金支付予她。
互联网时代,人们的生活越发依赖网络平台,用户与平台之间的联系也愈发紧密。因此,平台运行是否合规合法,规则制定是否合理有据,将关系到平台用户的切身利益。
本案中,平台通过设置评审团进行争议解决,有利于统一互助申请的审核标准及平台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,但评审团决策并不必然拥有绝对的法律效力,会员对平台有异议仍可以依据《民法典》及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通过诉讼主张权利。
同时,平台作为规则的制定者,相较用户来讲本就处于强势地位,其在不断更新规则时,也应避免相关修改免除或减轻其责任、加重平台用户的责任或限制用户的主要权利,对规则修改前加入平台的会员的合法权益也要注意平等保护。